去年9月因為雷曼兄弟倒閉,引起一連串的連動債倒閉,讓許多投資人或是銀行存戶多年來的心血付之一炬
有鑒於這樣的事件引起的爭議,金管會在最近提出一項新的改革措施 - 區分銀行的客戶為"專業投資人"與"非專業投資人"
資格限制是:專業投資人的資產必須是新台幣3000萬以上,或單筆下單300萬元以上.這類的人才可以當作
是專業投資人去購買連動債.更限制連動債的債信評等必需要在AA- 以上, 讓銀行業者或是外資不斷的叫苦!
金管會又再次的治標不治本,請問專業投資人他的資產就是必須比較高額嗎? 他的錢就經的起虧損嗎?
連動債會讓投資人受傷,最原始的罪名明明就是一堆為了業績,或是被上司所逼的所謂"理財專員"賣了不適當
的商品給不適當的客戶,加上客戶過度信任銀行及習慣性不確認風險所在而發生的!
根本就不是投資人錢多錢少的問題,難道我資產沒有3000萬我就不是專業投資人嗎? 那些理專資產也沒有
3000萬,那他就不夠專業,就可以替客戶分析投資標的嗎? 真是可笑至極!! 金管會甚至更加變本加厲, 說制定
了這樣的規定以後, 相關的爭議請不要再去找金管會, 而是要找律師或是消基會去申訴,完全想把身為金融業
主管機關該做的任務撇在一邊! 這樣的規定更加讓台灣的金融服務開了一次倒車, 說什麼要成為亞洲的金融
中心!!這樣的措施是一個成熟的國家應該有的作為嗎? 台灣投資評等要晉升成已開發國家我想再等等吧!
過去因為詐騙集團限制的金融機構轉帳金額限制到現在都沒有恢復正常,這就是我們所謂的金管會!! 只想要
讓事情變少變麻煩,卻沒有想過該怎麼管理好這奇怪的金融制度,美國都在嚴懲金融業的肥貓,可是台灣金管會
卻獨厚這些金融機構,不敢拿他們不對的地方開刀! 制度出現了問題,不思改進與檢討,這就是我們沒有魄力的政府!!
- Sep 25 Fri 2009 14:08
金管會新規定 - 專業投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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